华中农业大学绿色环保协会湿地使者行动火线直击(四)
地点:龙潭村

  洪龙潭村是螺山镇有退田还湖任务的一个自然村,与监利交界。张村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与我们一起去龙潭村八组察看现场。据张村长介绍,龙潭村于1978年开始围湖造田,围垦宽度6公里,造田面积1万亩。这些农田主要靠另一面的燕河之水灌溉。1999年下达了退田还湖的任务,但由于村民无替代生计,只是把大部分水稻田改为鱼池、虾池、蟹池、甲鱼池等,水面面积增加,但没有破堤引湖水入内,没有形成统一的大水面,不是一个完整的水体生态系统,没有达到退田还湖的效果。
  我们先在村中心展开了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吸引了七八十名村民前来参加。下午,我们集中对农户进行走访,由于大多数村民在上午的集中宣传中认识了我们并了解我们的活动目的,我们就开门见山地按照我们的设计的主题进行访谈,相当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访谈中得知,尽管经营这些农田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如洪湖在1996、1997、1998连续三年发生内涝,这些农田全被淹没,水稻毁于一旦,鱼破网而出,农民损失惨重。最高水位时,水距村民房屋不到一米,对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天稍微干旱时,燕河就缺水,收成大大降低。且村民负担较重,每年每亩水面需上缴200多元。但这些农田是龙潭村2000多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若全部退田还湖,吃饭就成了问题。
  村民每家的院子里都晒了很多莲子,据他们介绍,前几年莲子3元钱一斤,而现在市场疲软,降为1元8角左右,收入大大降低。村民主要养殖四大家鱼,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低,而经济效益较高的黄颡鱼、螃蟹、甲鱼养殖等由于缺乏技术和资金而相继失败。
  很明显,龙潭村村民最迫切的需要是:
   1需要替代生产方式来发展经济,从而落实退田还湖任务;
   2需要农业科技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3需要资金投入,以发展新的产业。

本次活动得到中国蓝田集团的赞助。

华中农业大学湿地使者
20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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