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区--2004湿地使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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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作为,就会有希望
           ——2004年湿地使者行动实地调查感想

  今年湿地使者行动湖北中心的实地调查结束了,作为其中一员,我随监利——洪湖代表队参加了为期8天的湖区考察,感受良多。
  洪湖,湖北省第一大淡水湖,是镶嵌在江汉平原中的一颗明珠;洪湖湿地,是华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云梦古泽,号称“中南之肾”。在这片沃土上,贺龙前辈提着两把菜刀闹革命,创建了著名的湘鄂革命根据地,这是一块名副其实的红色热土。有一位哲人曾说:埃及人获得的土地,来自于尼罗河的馈赠。那么,江汉平原上荆楚儿女的生生不息,则源自于洪湖母亲般的呵护。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湖吃湖,这从来就不认为是错,因为从人类社会诞生的那天起,就一直是这样。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延续,需要利用自然,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唇齿相依地密切联系在一起。人和动物是有区别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具有大脑思维能力,而动物没有。人类社会能够一步步向前发展和进步,有赖于人类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思考,对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解和醒悟。
  自然的力量是巨大和伟大的。自然界的风霜雨雪、电闪雷鸣、地震海啸,远古人图腾崇拜,以为这些是神的旨意,天命不可违——这是一种朴素的认识。现代人运用科学和技术的武器,不断对此作出更加接近真理的解释,认识逐渐加深。在21世纪的今天,正是基于无数事实,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形成了共识: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否则,人类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带着这些思考,我来到了洪湖,随队展开了对洪湖水质污染和流域综合管理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洪湖现在已经成了人工养殖场,围网圈养现象严重:官方文件表明圈养占洪湖水面面积的3/5,民间则说水面90%以上被围。下湖看到的景象,不禁让我们每个队员心头为之一震:湖面竹篙阵阵,围网层层,水面被人为分割成一片片领地,分而治之——水池精养,大湖粗养,主要都是养鱼和养蟹。湖水发绿、发黑,但生活在湖区的居民仍然直接饮用湖水。我知道想象中洪湖那种“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旖旎景色早已成为了过去,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受调查的居民都说:围子不撤,洪湖就好不了。
  湖面萎缩,圈养泛滥,水质下降,这是洪湖给我们留下的直观印象。随着调查的逐步展开和深入,我们发现了导致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1、政策导向。人民要富裕,经济要发展,解放后,经过几十年的捕捞,洪湖渔业资源、水草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遭到破坏,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后期对洪湖的掠夺式开发,比如用迷魂阵、密缝阵和电击方式捕鱼,用铁耙打草,用排铳、毒药疯狂捕杀鸟类,洪湖资源接近衰竭。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目光短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制定的政策措施对洪湖湿地加速破坏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96年前后,洪湖面临野鱼基本捕完了,水草基本打光了,鸟类基本打尽了的局面,在政府政策的指引和鼓励下,广大渔民纷纷开始承包水面搞起了圈养,不到10年时间,天然的洪湖基本消失了,“洪湖人工养殖场”诞生了。至于湖面的萎缩,则主要是50、60年代围湖造田结果。
  2、多头管理。行政区划将洪湖一分为二,洪湖市约占53%,监利县约占47%,但其界限至今没有确定,两地渔民经常发生纠纷甚至冲突。在对洪湖的实际管理上,湖管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局、环保局、民政局等各有分工,各司其职,洪湖市和监利县各有一套班子。就实地调查的反馈情况看,两地渔民都对荆州湖管局下属的东、西湖管站以收代管、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严重不满。有知情的居民反映湖管站编制超员,执法不严,已经失去了当初(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的职能作用,这突出表现在管理水面承包方面的收费标准的不统一。
  3、湿地保护意识淡薄。在实地考察期间,在洪湖市,我们调查了官墩渔场、螺山镇伍家窑村、杨柴湖渔场和三八湖渔场、中国蓝田总公司;在监利县,我们先后走访了福田寺镇薛庙村、福田寺闸管理处、棋盘乡高潮村、桐梓湖渔场和桥市镇陈湖渔场。问卷和访谈过程中,渔民们表现出来的环境保护意识普遍较差,对湿地知识知之甚少。唯一让人欣慰的是,广大渔民大多明白捕鸟是违法行为,尤其是洪湖湿地保护区附近的居民。我们所到之处,大多数情况下都扮演了首位湿地保护宣传员的角色,大多数地方从来没有环保宣传。从侧面,我们还得知湖区乡村和渔场的教育水平亟待提高,许多家长并不支持孩子上学念书,一些孩子特别是女孩子尚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便辍学外出打工或是拜师学艺挣钱。这也是造成环保意识淡薄的间接原因之一。
  基于以上原因,为了改变洪湖开发和管理的现状,恢复洪湖湿地的生态平衡,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洪湖资源,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1、湖北省人大应尽快出台一部涉及洪湖资源开发管理、湿地保护等诸方面的地方法律。
  2、鉴于湖管站在洪湖管理方面的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已经基本失去了存在的必要,该机构可以予以撤消,成立一个直属于湖北省政府(最低也要荆州市政府)的“洪湖管理委员会”的独立部门,全面系统地负责洪湖湿地管理的所有事务和活动。为协调和照顾各方利益,该委员会成员应该包括洪湖市和监利县两地林业、水产、水利、环保、公安、民政等相关系统的人员。
  3、加快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的试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模式,大湖水面承包期满后,原则上不在发包,拆除围网,并控制水草资源的消耗。
  4、在湖区干部群众中间要大力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加强环保宣传,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变洪湖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的现状,任重而道远,但是,只要有作为,就会有希望,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的好事,需要当地政府部门、湖区干部群众、民间环保人士共同的努力。

后记: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关于基金会张翼飞老师的访谈文章,文中提到张老师把环保当做事业来做,不禁让我心生敬佩。WWF—2004年湿地使者行动实地调查结束了,但作为一名志愿者,我觉得环保是一件永远不会结束的事情,热切期待每一个人的参与。

作者:湖北行动中心 王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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